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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6日问题: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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楼主
众城恒盛-王琦 发表于 2015-10-26 17:27:16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用人单位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而单位对员工降职降薪应当看作对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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