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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7.30问题:用人单位与职工社会保险费不能“私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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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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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冯万林 发表于 2015-7-30 17: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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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尽的义务,也是一种法定的责任。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虚报瞒报用工人数及工资,不能以其他方式拒交社会保险,如有发现,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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