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本版
文章
帖子
群组
用户
登录
|
注册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论坛
BBS
导读
Guide
广播
Follow
游戏
Game
群组
Group
动态
Space
日志
Blog
相册
Album
分享
Share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飞机票查询
豆瓣电台
音悦TV电台
虾米音乐电台
QQ音乐电台
新浪音乐电台
网络电视
火爆游戏PK
道具
勋章
任务
记录
留言板
排行榜
设置
退出
众城恒盛人力资源学习论坛
»
论坛
›
学习交流
›
每日问答
›
2015.7.30问题:用人单位与职工社会保险费不能“私了” ...
返回列表
楼主:
众城恒盛-王琦
2015.7.30问题:用人单位与职工社会保险费不能“私了”
[复制链接]
500 金钱
回复本帖可获得 500 金钱奖励! 每人限 1 次
(中奖概率 50%)
众城恒盛-冯万林
当前离线
积分
11877
61
主题
1658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论坛元老, 积分 11877, 距离下一级还需 9988122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11877, 距离下一级还需 9988122 积分
积分
11877
收听TA
发消息
楼主
众城恒盛-冯万林
发表于 2015-7-30 17:50:26
|
显示全部楼层
回帖奖励
+500
金钱
我国法律明确规定,依法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费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尽的义务,也是一种法定的责任。任何用人单位都不能虚报瞒报用工人数及工资,不能以其他方式拒交社会保险,如有发现,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并处瞒报工资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