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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6日问题: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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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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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王国清 发表于 2015-10-26 17:32:31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怀孕女职工在劳动时间内进行产前检查,所需时间计入劳动时间。故如果属于产前检查的,则不属于病假,公司不得以一年病假不超过20天为由予以拒绝。可知,我们可以看出,女职工是属于特殊群体,劳动法律对其有特殊规定,用人单位应当特别注意法律对其的特殊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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