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426|回复: 10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5年2月11日问题:非全日制员工是否必须缴纳养老保险

[复制链接]

15

主题

336

帖子

3671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67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案例:
李某系用人单位招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并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劳动合同期限为10个月,从2008年12月22日到2009年6月20日,用人单位提出不再履行劳动合同,李某本人表示同意,但要求用人单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费,认为双方合同中的约定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属于无效条款,因为《劳动合同法》的第17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为劳动合同必备条款。你认为李某的主张应该得到支持吗?




案例分析:
《劳动合同法》第68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见,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并非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因此双方在书面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不为李某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不属于劳动合同无效。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16

主题

517

帖子

214748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147483647
沙发
admin 发表于 2015-2-11 18:28:50 | 只看该作者
在此案例中,我学习到了:
1、关于非全日制劳动者的用工形式为劳动者在同一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4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24小时的用工形式。
2、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并非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461

帖子

4261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61
板凳
众城恒盛-许文强 发表于 2015-2-11 18:43:49 |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法律层面上对非全日制用工作出了与全日制用工不同的特别规范;却没明确“非全日制用工”社保问题的具体规定;

其次,《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二章 基本养老保险

第十条、职工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共同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明显此处仅针对全日制用工)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第三;第三章 基本医疗保险

第二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用人单位和职工按照国家规定共同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明显此处仅针对全日制用工)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四:第四章 工伤保险

第三十三条、职工应当参加工伤保险,由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不缴纳工伤保险费。(此处认为不仅适用全日制用工,更适用于非全日制用工);

第五:目前确切针对“非全日制用工”的社保法律主要依据参照---劳动和社会保障部  二○○三年五月三十日(劳社部发[2003]12号)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若干问题的意见》规定:

10.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对于已参加过基本养老保险和建立个人账户的人员,前后缴费年限合并计算,跨统筹地区转移的,应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和个人账户的转移、接续手续。符合退休条件时,按国家规定计发基本养老金

  11.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可以以个人身份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并按照待遇水平与缴费水平相挂钩的原则,享受相应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具体办法由各地劳动保障部门研究制定。
  12.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发生工伤,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被鉴定为伤残5-10级的,经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协商一致,可以一次性结算伤残待遇及有关费用。

关于非全日制用工的劳动争议处理,13.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因履行劳动合同引发的劳动争议,按照国家劳动争议处理规定执行。14.劳动者直接向其他家庭或个人提供非全日制劳动的,当事人双方发生的争议不适用劳动争议处理规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主题

849

帖子

8636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636
地板
众城恒盛-栗剑之 发表于 2015-2-11 18:48:19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李某的主张无法得到支持。李某属于单位招用的非全日制劳动者,在合同里已经约定好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根据《非全日制用工意见》第十条规定:从事非全日制工作的劳动者应当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原则上参照个体工商户的参保办法执行。由此可见,法律里并没有强制要求为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因此案例里在双方事先约定好并同意不缴养老保险的情况不属于违法行为。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
众城恒盛-王琦 发表于 2015-2-11 18:57:58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用人单位不为李某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违法相关法律规定。根据规定,如果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可以直接与劳动者订立非全日制用工合同。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任何一方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终止用工;终止用工时用人单位不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劳动者可以个人身份购买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3

主题

680

帖子

9647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647
6#
众城恒盛-李松林 发表于 2015-2-11 19:01:21 | 只看该作者
企业必须为全日制员工缴纳社会保险,但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并没有规定企业必须为非全日制员工也要缴纳社会保险,所以案例中的用人单位没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有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1

主题

886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472
7#
众城恒盛-吴轩 发表于 2015-2-11 19:05:21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李某的主张不应该得到支持,因为劳动法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此可见公司不必为其承担养老保险,并且客户与公司签合同的时候公司已经说明的很清楚,员工后来又反悔,属于赖皮行为,影响社会风气不应该提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

主题

901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461
QQ
8#
众城恒盛—杨璐 发表于 2015-2-11 19:44:29 | 只看该作者
   《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规定,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由此可见,非全日制用工与全日制用工不同,非全日制用工不一定必须缴纳社会保险。因此李某之前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已经写明不为其缴纳养老保险是合法的,李某要求缴纳养老保险的主张不能够得到支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660

帖子

8260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260
9#
众城恒盛-李娟 发表于 2015-2-11 21:46:18 | 只看该作者
本帖最后由 众城恒盛-李娟 于 2015-2-11 22:12 编辑

我认为李某的主张不予得到支持。《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用人单位不为李某缴纳养老保险费不违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

主题

941

帖子

995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52
10#
众城恒盛-张瑞峰 发表于 2015-2-12 17:15:55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案例我学到了非全日制员工不是必须缴纳社会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八条规定:“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该条规定的非全日制用工只限于用人单位用工,而不包括个人用工形式,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之间的关系,符合劳动关系的所有特征,双方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理应受《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条第二款、第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可以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可以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由个人按照国家规定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法律规范的行为模式按其性质一般分为三种:第一种是禁止性规范行为模式,即限制或禁止人们实施某种行为,一般用“禁止……”或“不得……”等来表示;第二种是义务性规范行为模式,即要求人们必须作出某种行为或承担某种义务,一般使用“必须……”、“应当……”或“……义务”等来表述;第三种是授权性规范行为模式,即授予当事人可以进行某种行为的权利,一般用“可以……”或“可……”来表述,当事人是否行使这种权力由当事人自己决定。
可见,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并非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因此,双方在书面劳动合同中约定用人单位不为三位非全日制从业人员缴纳“两费”不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不属于劳动合同无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