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工离职未体检,原有煤矿要担责 【基本案情】李发荣在永隆煤矿工作至2002年10月退休。退休时,永隆煤矿未安排李发荣体检。2009年3月19日,李发荣被诊断为一期尘肺,后被认定为工伤,经鉴定为伤残四级。李发荣遂诉至法院,要求永隆煤矿支付医药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和护理费等工伤保险待遇。法院审理认为,永隆煤矿未按照法律规定在李发荣离职前为其安排健康体检,不能证明李发荣的尘肺病为离职后所患,判决永隆煤矿承担相应的工伤赔付责任。 【法官点评】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用人单位应组织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的职业健康检查,对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未履行法定义务的用工单位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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