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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2015年11月4日论坛问题 [打印本页]

作者: 众城恒盛-吴轩    时间: 2015-11-3 17:11
标题: 2015年11月4日论坛问题
案例:栗某是某大型连锁超市公司营运部门的总经理。
  2010年9月,栗某组织召开营销会议,会议当晚晚餐后,包括栗某在内的约20人又到KTV唱歌,花了2160元的饮酒费用,这笔钱,经栗某审批同意,由各门店分摊报销了。
  2010年11月3日,公司以栗某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和《禁止滥用酒精和药物备忘录》规定为由,决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禁止滥用酒精和药物备忘录》规定:“由公司组织的在工作场所外和工作时间外的活动或聚会时,……公司不鼓励饮用酒类饮品,亦不承担消费该酒类饮品的费用。遵守滥用酒精及药物政策是决定续聘员工的一个条件”。
  栗某不接受公司的解约决定。
  解释:法院认为,本案中,《员工手册》、《禁止滥用酒精和药物备忘录》规定了劳动合同被解除或者劳动合同延续的条件,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民主程序。但公司制定该政策未依法通过民主程序,依法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作者: 众城恒盛-栗剑之    时间: 2015-11-4 16:59
    我认为该单位不能与栗某解除劳动合同。因为本案中,《员工手册》、《禁止滥用酒精和药物备忘录》规定了劳动合同被解除或者劳动合同延续的条件,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民主程序。本案中明显没有这个程序,所以不能解除

作者: 众城恒盛-王佳琪    时间: 2015-11-4 17:03
本案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的合同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双方协商一致,单方决定不具备法律效力且没有考虑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民主程序。但公司制定该政策未依法通过民主程序,依法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所以不能解除。
作者: 众城恒盛-王冠宇    时间: 2015-11-4 17:04
《员工手册》、《禁止滥用酒精和药物备忘录》规定了劳动合同被解除或者劳动合同延续的条件,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民主程序,但公司制定该政策未依法通过民主程序,依法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作者: 众城恒盛-杜晓宇    时间: 2015-11-4 17:05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四十八条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本案中,《员工手册》、《禁止滥用酒精和药物备忘录》规定了劳动合同被解除或者劳动合同延续的条件,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民主程序。公司制定该政策未依法通过民主程序,依法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若要解除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
作者: 众城恒盛-李娟    时间: 2015-11-4 17:09
     本案中,《员工手册》、《禁止滥用酒精和药物备忘录》规定了劳动合同被解除或者劳动合同延续的条件,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民主程序。公司制定该政策未依法通过民主程序,依法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若要解除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
作者: 众城恒盛-韩钰丹    时间: 2015-11-4 17:15
通过本案例我们知道,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要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民主程序,通过这样的一种民主程序来判断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依据,是否考虑到了员工的切身利益,最后做的决定才能让员工接受,也符合法律程序。
作者: 众城恒盛-付彦萍    时间: 2015-11-4 17:18
企业规章制度制定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或未公示告知劳动者,制定程序不合法,不能作为解决劳动争议有效的判案依据。所以公司以该《员工手册》中的条款作为解除与栗某劳动合同的行为明显不合法。
作者: 众城恒盛-冯万林    时间: 2015-11-4 17:19
       我认为该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与栗某的劳动合同是不合法的。应当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取得劳动者同意,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违反法律规定,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民主程序。该公司《员工手册》、《禁止滥用酒精和药物备忘录》未依法通过民主程序,依法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作者: 众城恒盛-杨立冬    时间: 2015-11-4 17:19
我认为本案中公司制定该政策未依法通过民主程序,依法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若要解除公司需要支付赔偿金。

作者: 众城恒盛—杨璐    时间: 2015-11-4 17:20
本案中,虽然公司的《员工手册》和《禁止滥用酒精和药物备忘录》中规定了滥用酒水是解除和延续劳动合同的条件,但是该规定没有经过民主程序,因此不能作为解除贾某的依据。



作者: 众城恒盛-麻琦    时间: 2015-11-4 17:21
本案中,公司制定的《员工手册》、《禁止滥用酒精和药物备忘录》,这些规章制度的制定未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也未公示告知劳动者,依法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所以,依法公司不能与栗某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众城恒盛-杨秉威    时间: 2015-11-4 17:22
我认为:《员工手册》、《禁止滥用酒精和药物备忘录》规定了劳动合同被解除或者劳动合同延续的条件,但公司制定该政策未依法通过民主程序,所以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作者: 众城恒盛-龚娟芳    时间: 2015-11-4 17:23
公司以栗某违反公司《员工手册》、《禁止滥用酒精和药物备忘录》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员工手册》、《禁止滥用酒精和药物备忘录》规定了劳动合同被解除或者劳动合同延续的条件,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民主程序。但公司制定该政策未依法通过民主程序,依法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作者: admin    时间: 2015-11-4 17:25
         《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八条规定: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继续履行;劳动者不要求继续履行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已经不能继续履行的,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条规定支付赔偿金。
       本案中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解除的合同不合法。解除劳动合同没有双方协商一致,单方决定不具备法律效力且没有考虑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民主程序。但公司制定该政策未依法通过民主程序,依法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作者: 众城恒盛-王国清    时间: 2015-11-4 17:25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
在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实施过程中,工会或者职工认为不适当的,有权向用人单位提出,通过协商予以修改完善。
用人单位应当将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者告知劳动者。
本案中,用人单位如在制定相关规章制度时,未经全体职工讨论并未公示,可以认为该规章制度对职工不具有效力及约束力;反之,如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时经过法定程序制定的,则职工应当遵守,如有违反,用人单位可依法依规作出相应的处罚。

作者: 众城恒盛-钟慧妮    时间: 2015-11-4 17:25
本帖最后由 众城恒盛-钟慧妮 于 2015-11-4 17:28 编辑

我认为公司以栗某严重违反公司《员工手册》和《禁止滥用酒精和药物备忘录》规定为由,决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这样的做法是欠妥的,本案中《员工手册》、《禁止滥用酒精和药物备忘录》规定了劳动合同被解除或者劳动合同延续的条件,涉及员工切身利益,所以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民主程序。但公司制定该政策未依法通过民主程序,依法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

作者: 众城恒盛-李松林    时间: 2015-11-4 17:26
公司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民主程序,通过这样的一种民主程序来判断公司解除劳动合同是否有依据,而本案中公司没有履行该程序,所以单位不能以该理由与栗某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 众城恒盛-张瑞峰    时间: 2015-11-4 17:32
这个案例中的根本点就是企业未通过职工代表大会等合法程序进行《员工手册》内容的制定,所以不具有约束性
作者: 众城恒盛-吕晓琴    时间: 2015-11-4 18:26
本案中,法院认为,本案中,《员工手册》、《禁止滥用酒精和药物备忘录》规定了劳动合同被解除或者劳动合同延续的条件,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民主程序。但公司制定该政策未依法通过民主程序,依法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所以,不能作为解除合同的依据!
作者: 众城恒盛-王琦    时间: 2015-11-16 16:56
公司制定该政策未依法通过民主程序,依法不能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据。根据《员工手册》、《禁止滥用酒精和药物备忘录》规定了劳动合同被解除或者劳动合同延续的条件,涉及员工切身利益,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等民主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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