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422|回复: 16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5年3月18日问题:劳动合同的签订

[复制链接]

15

主题

336

帖子

3671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3671
跳转到指定楼层
楼主




【案例】小李托亲戚找朋友好不容易进了一家公司,当时没有签合同,进去后干的活很杂,工作岗位不固定,每个月领的工资也不一样。一年后,他多次与公司协商签订劳动合同,想把工作岗位、内容、工资等各方面固定下来,可公司总是以“我们需要的就是一个能干杂活的人”,“公司效益不固定工资也不能固定”,“如果不想干就另谋高就”等各种理由予以推托。结果,他干了一年多,合同也没签成。后来公司换了个老板,一上任就把他辞退了。




【解析】《劳动法》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但未规定法律责任方面的保障条款。为此,《劳动合同法》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依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小李的要求是合法合理的,而公司辞退他是违法的,因为公司实际上与他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复

使用道具 举报

沙发
众城恒盛-王琦 发表于 2015-3-18 17:45:17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公司辞退李某的行为是不合法的。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主题

849

帖子

8636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636
板凳
众城恒盛-栗剑之 发表于 2015-3-18 17:45:45 | 只看该作者
案例中公司把小李辞退的做法明显是不合法的。小李与公司已经形成了事实劳动关系,依据《劳动合同法》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那么,小李有权要求公司对其进行相应的赔偿,并且撤销辞退的决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主题

656

帖子

7018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018
地板
众城恒盛-龚娟芳 发表于 2015-3-18 17:53:55 | 只看该作者
此案例中的这家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法》的规定,这家公司与小李之间已经行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之后公司换新老板也不可以无顾将小李辞退。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

主题

901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461
QQ
5#
众城恒盛—杨璐 发表于 2015-3-18 17:56:08 | 只看该作者
  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因此,公司辞退他是违法的,因为根据法律规定,公司实际上与他已经订立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

主题

941

帖子

995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52
6#
众城恒盛-张瑞峰 发表于 2015-3-18 17:56:3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案列告诫企业们,未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是要负法律责任的,也提醒各位劳动者在企业不与自己签订劳动合同时,一定要事先掌握证据,维护自己的权益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7

主题

807

帖子

970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702
7#
众城恒盛-杜晓宇 发表于 2015-3-18 17:58:32 | 只看该作者
本案例可以看出,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是有风险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然而,实际工作中不签订劳动合同的现象还十分普遍,法律的遵守和执行是一个重要问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8

主题

660

帖子

8260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260
8#
众城恒盛-李娟 发表于 2015-3-18 17:58:48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小李的要求是合法合理的,而公司辞退他是违法的。,《劳动合同法》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主题

740

帖子

8758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758
9#
众城恒盛-杨立冬 发表于 2015-3-18 17:58:56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法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后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者可以单方面向用人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并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本案中公司换了一个老板后上任将小李辞退也属于非法解除,应当予以双倍赔偿以及待通知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主题

517

帖子

214748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147483647
10#
admin 发表于 2015-3-18 18:08:52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公司不可以辞退李某,案例中的这家公司违反了劳动合同法,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公司与李某之间已经行成了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所以之后公司换新老板也不可以无顾将小李辞退。依据《劳动合同法》在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两倍的工资。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不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视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已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