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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月21日问题:未告知曾患病可以被解雇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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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
    小林与一家酒店签订了一份为期两年的劳动合同。最近,在一次工作中,小林因为替同事打抱不平,言语上顶撞了酒店经理王某,于是王经理便想要解雇小林。王经理在与其他厨师助理的聊天中得知,小林在进酒店工作前曾经患过肺炎,于是王经理便以此为由要求解雇小林,因为酒店在招聘广告中明确要求应聘者必须“身体健康,且无任何影响工作的身体疾病”,然而小林在应聘时并没有如实告知自己曾经患过肺炎一事,侵犯了酒店的知情权,属于欺诈行为,因此,酒店有权解除与小林的劳动合同。然而,小林认为,虽然自己曾经患过肺炎,但在医疗期满后自己的身体已经完全康复,并且还询问过医生是否可以从事酒店后厨等工作,医生也明确答复小林可以从事此类工作。
    那么,本案中王经理是否可以以小林未告知曾经患过肺炎一事而解除酒店与小林的劳动合同呢?

解答:
    公司是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尽管《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也就是说,用人单位对劳动者的健康状况享有知情权,而劳动者具有如实告知的义务。这是否意味着劳动者必须事无巨细地将所有的情况都告知用人单位呢?显然不是,劳动者的告知义务仅限于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而对于与履行劳动合同无关的内容,是没有义务加以告知的。
    本案中,小林虽然曾经患过肺炎,但在接受治疗后,小林完全康复,并且医生也表示,其康复之后完全可以从事与后厨有关的工作,可见,小林曾经患过肺炎一事对他的工作没有任何影响的,即小林曾经患过肺炎一事与履行劳动合同本身并无任何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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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张瑞峰 发表于 2015-1-21 17:16:10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公司是不可以因为员工曾患病解雇员工的,只要员工已经康复,不影响正常工作就可以继续在公司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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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李松林 发表于 2015-1-21 17:51:06 | 只看该作者
案例中小林曾经患过的肺炎不是慢性病,经过治疗是完全可以康复的,以后的工作和生活不受任何的影响,这一点医生也有明确的答复,在去酒店工作前,小林的身体是健康的,没有违反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所以经理不能以该理由和小林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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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冯万林 发表于 2015-1-21 17:56:47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本案中公司是不能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劳动合同法》第8条规定:“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也就是说用人单位有权知道劳动者的健康状况,劳动者也应当如实告知用人单位自己的健康状况。案例中小林虽然患过肺炎,但经过医院治疗已经完全康复。所以,小林曾经患过肺炎一事对他的工作没有任何影响的,即小林曾经患过肺炎一事与履行劳动合同本身并无任何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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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吴轩 发表于 2015-1-21 17:57:51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公司是不可以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的。不能随意以劳动者隐瞒曾经病史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借口,如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招聘岗位存在必要的联系,我们建议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健康证,或者在入职前可以安排劳动者去医院做有关项目的体检,以确保其适应岗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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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栗剑之 发表于 2015-1-21 17:59:12 | 只看该作者
本案例中小林虽患过肺炎,但是在入职前已经康复,并且不影响日后从事后厨的工作,所以小林的健康状况不影响小林与单位履行劳动合同,那么单位是不能以此事为借口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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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王琦 发表于 2015-1-21 18:00:19 | 只看该作者
此案例提醒用人单位注意,不能随意以劳动者隐瞒曾经病史作为解除劳动合同的借口,如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与招聘岗位存在必要的联系,建议用人单位可以要求劳动者提供健康证,或者在入职前可以安排劳动者去医院做有关项目的体检,以确保其适应岗位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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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李娟 发表于 2015-1-21 18:06:43 | 只看该作者
         王经理不能解除与小林的合同,小林曾经患过肺炎一事与履行劳动合同本身并无任何直接关联。 医疗期满后身体已经完全康复。小林曾经患过肺炎一事与履行劳动合同本身并无任何直接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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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龚娟芳 发表于 2015-1-21 18:08:29 | 只看该作者
本案中小林向酒店隐瞒了之前患过肺炎一事是不对,但酒店也不能因此而解除劳动合同,因为小林在接受治疗后,已经完全康复,并且医生也明确答复过小林可以从事此类工作,所以小林曾经患过肺炎一事不影响其现在的工作,所以公司无理由因此事而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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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宋洁 发表于 2015-1-21 18:23:46 | 只看该作者
在劳动关系中,劳动者和用人单位都具有知情权。但是只是对与劳动关系直接相关的信息,不涉及隐私以及不需要事无巨细。所有用人单位无权单方与小林解除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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