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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4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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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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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李松林 发表于 2015-4-24 17:36:5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公司可以与江某解除合同,首先江某的行为虽然不构成欺诈行为,但是属于欺瞒行为,其次,江某是否结婚也会影响工作,因为女职工结婚后存在一个生育问题,产假哺乳假等一系列问题,如果提前告知用人单位,则是用人单位是否录用员工的一个因素,所以公司可以以江某的欺瞒行为与其解除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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