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2654|回复: 17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4月27日讨论问题:社会保险追缴?视情而定!

[复制链接]
楼主
众城恒盛-王琦 发表于 2015-4-27 17:55:13 | 显示全部楼层
我认为不给劳动者缴纳社保且不会被追责,用人单位要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如果用人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所述的情况之一,劳动者不仅无需提前30天,还可以根据《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六条规定要求经济补偿。如果用人单位没有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是没有经济补偿的。只要没有《劳动合同法》第25条的内容,约定由劳动者承担的违约金都是不合法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