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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27日讨论问题:社会保险追缴?视情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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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杨璐 发表于 2015-4-27 17:55:39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中,李某为某国有企业离岗挂编人员,并且国有企业与李某约定继续为李某缴纳社保至退休,K公司无法为李某缴纳社保是合理的。一般情况下,企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就必须为劳动者缴纳社保,但是如果劳动者有特殊情况,已经缴纳社保,企业本意上没有不缴纳社保的故意,则应根据实际情况来判定是否为劳动者缴纳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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