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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4月29日问题: 案例:男性该不该休“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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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5-4-29 17:23:18 | 显示全部楼层
谈一下我的看法:
      生育本身是两性共同参与的一个过程,但是传统文化过于强调性别的分离和差异,形成了以性别分工为基础的生育文化,男性在生育过程中的责任被淡化。但是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文明程度的提高,原有的生育文化已经成为两性共同参与的障碍,人们越来越要求生育文化随之改变。 “生”是共同参与的,“育”也不能有任何一方缺位。
     其次,男性休产假还有很多好处:
     男方休“产假”是有很多好处的,有利于产妇和婴儿的健康。女性休产假期间,身体虚弱,当然更需要丈夫的照顾。而且产妇常常会有沉重的心理压力,情绪容易波动,丈夫在身边呵护,能够使妻子和婴儿得到更好的照料,也有助于消除产妇的紧张情绪,对于顺利分娩、产后恢复,以及母乳喂养都有很大帮助。有利于新生儿智力发育。新生儿虽然不会讲话,视觉也不发达,但他们的感知觉灵敏,这时最易于接受父母的爱抚。父亲的语言、气息会给新生儿一种信息,对宝宝的感知觉发育和日后形成坚强的性格都有好处--据英国剑桥大学的一份研究表明,如果父亲在婴儿早期生活中的参与,会对孩子将来的身心发展产生积极影响,他们在社会交往能力和解决问题能力方面,会表现得更出色。
最后,在山西地区有关陪产假的有关规定为:
     晚育护理假15天第五章优待和奖励 第四十二条符合晚婚规定的,享受婚假1个月;一方晚婚的一方享受,双方晚婚的双方享受。符合晚育规定的,女方享受产假4个月,男方享受护理假15日;产假期间采取长效节育措施的,享受产假6个月。婚假、产假、护理假期间,工资、奖金照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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