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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15日问题:不是正式职工可不缴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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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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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杜晓宇 发表于 2015-5-15 18:03:04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法》第五十条规定,“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只要单位扣发的工资不在代扣、扣发、减发工资的法定范围内,就是非法的。因此,董某要求该校支付工资的仲裁请求,应予支持。根据《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第十条规定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经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的期限内缴纳社会保险费。因此,董某要求该校补缴社会保险费的仲裁请求,应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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