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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0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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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李娟 发表于 2015-5-20 18:11:04 | 显示全部楼层

RE: 2015年5月20日问题

     我认为是好消息,通过劳务派遣的员工工资税前扣除,为企业合理规避税费。本条规定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支出两种情形如何进行税前扣除。1.按照协议(合同)约定直接支付给劳务派遣公司的费用,应作为劳务费支出:也就是支付给外部劳务派遣用工所实际发生的费用给劳务派遣公司,这部分费用作为劳务费支出,但需要获取劳务派遣公司开具的发票才能税前扣除。另外劳务派遣用工零星的日常发生的费用还是按照企业正常处理,如夏天的防暑降温费,按照职工福利费.在税前扣除。2.直接支付给员工个人的费用,应作为工资薪金支出和职工福利费支出。另外支付劳务派遣公司的介绍费用,按照管理费支出在税前扣除,另外需要取得发票方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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