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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5月21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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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5-5-21 17:34:59 | 显示全部楼层
认定工伤须符合“三工”条件,即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
这就涉及到工作时间、工作场所、工作原因该如何界定:
工作时间:应当理解为既包括用人单位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单位要求加班加点的时间,也包括为开展正常工作所必须的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时间;
工作场所:凡与职工工作职责相关的区域以及自然延伸的合理区域如单位提供的工间休息场所、卫生间、写字间电梯等均应视为工作场所;
工作原因:既应考虑职工本人的工作原因,也应考虑因单位设施或设备不完善、劳动条件或劳动环境不良、管理不善等原因。
案例中吃工作餐时间可视为工间休息时间,食堂可视作工作场所的合理延伸,但员工被鱼刺卡住不是本人的工作原因。所以不能认定工伤。
如果员工在就餐时滑倒摔伤、受到暴力伤害,还是有可能认定工伤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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