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7月17日问题:失业保险金是否可以替代经济补偿金?

[复制链接]

61

主题

1658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1877
11#
众城恒盛-冯万林 发表于 2015-7-17 17:47:11 | 只看该作者
本案中,虽然胡某已经享受到了失业保险的待遇,但是用人单位不能用失业保险金代替胡某的经济补偿金,因此用人单位应当向胡某支付经济补偿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0

主题

740

帖子

8758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758
12#
众城恒盛-杨立冬 发表于 2015-7-17 17:48:00 | 只看该作者
由于员工本人是非个人意愿的离职,因此员工领取失业金是理所当然的。但企业不能因此拒绝支付赔偿金,失业保险金和赔偿金并不冲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3#
众城恒盛-王琦 发表于 2015-7-17 17:48:08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单位应支付胡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根据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相应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61

主题

886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472
14#
众城恒盛-吴轩 发表于 2015-7-17 17:52:13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该单位以失业保险金代替应支付胡某的经济补偿金的做法是错误的,因为单位为胡某缴纳了失业保险金,且导致劳动合同提前解除非胡某个人原因,所以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理所应当的,所以我认为该单位以失业保险金代替应支付胡某的经济补偿金的做法是错误的。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7

主题

849

帖子

8636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636
15#
众城恒盛-栗剑之 发表于 2015-7-17 17:57:4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中胡某与用人单位提前解除劳动合同,不是由其本人原因造成,因此用人单位应当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支付相应的补偿金,而失业保险金是胡某缴纳了失业保险后本应当享受的待遇,与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不是一回事,不能混为一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31

主题

941

帖子

995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952
16#
众城恒盛-张瑞峰 发表于 2015-7-17 17:58:3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失业保险是法律赋予失业人员的权利,和解除劳动合同企业应付的补偿金,并不是同一个概念,不能混为一谈。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7

主题

653

帖子

8093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093
17#
众城恒盛-杨秉威 发表于 2015-7-17 17:59:09 | 只看该作者
失业保险金,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失业保险金和公司的经济补偿金是两个概念,所以公司不可以用此代替经济补偿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6

主题

517

帖子

214748万

积分

管理员

Rank: 9Rank: 9Rank: 9

积分
2147483647
18#
admin 发表于 2015-7-17 18:08:31 | 只看该作者

RE: 7月17日问题:失业保险金是否可以替代经济补偿金?

我认为由于用人单位经营出现问题,提前与胡某解除了劳动合同,但是用人单位应当支付胡某经济补偿金,同时胡某也应该享受到失业保险的待遇。单位为胡某缴纳了失业保险金,且导致劳动合同提前解除非胡某个人原因,虽然该单位与胡某提前解除劳动合同有效,但单位应按《劳动合同法》的规定支付提前解除胡某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2

主题

461

帖子

4261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4261
19#
众城恒盛-许文强 发表于 2015-7-17 18:13:56 | 只看该作者
     失业保险金,是指失业保险经办机构依法支付给符合条件的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费用,是对失业人员在失业期间失去工资收入的一种临时补偿,目的是为了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需要。失业保险金依法从失业保险基金中列支。


 经济补偿金是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时,给予劳动者的经济补偿。经济补偿金是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后,用人单位依法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的经济上的补助。我国劳动法、1994年劳动部发布的《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等规定了用人单位在与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时,应该按照一定标准一次性支付一定金额的经济补偿金。我国法律一般称作经济补偿。


本案中,合并做法不合法。支持仲裁裁决。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7

主题

455

帖子

6437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437
20#
众城恒盛-王佳琪 发表于 2015-7-17 18:24:08 | 只看该作者
                     本案中胡某的事件我认为:但由于用人单位经营出现问题和经营不顺当等原因,应当提前与胡某解除劳动合同,也应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但是用人单位不能不支付赔偿金,因为单位为胡某缴纳了失业保险金,且导致劳动合同提前解除非胡某个人原因,他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是法律赋予他的权利,而非单位作出承诺才能享受,单位以失业保险金代替应支付胡某的经济补偿金的做法是错误的。所以胡某可以以合理理由去向有关单位提出诉讼。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