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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7月22日问题:通知录用又反悔 用人单位须担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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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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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王佳琪 发表于 2015-7-22 17:47:41 | 显示全部楼层
                      在本案中小张的事件我是这样认为的:在小张工作期间由于乙方向小张发出录用通知书,和一些条件的必备。由于公司经营方向调整,需要小张负责的那个项目无限期搁置了,不准备聘用小张了。我认为虽然这封通知书与劳动合同有和大区别,不成立一些法律效应,但是按照《合同法》中的缔约过失责任来处理。这明确属于乙方的诚信给予小张带来的这些不便和损失。应当承担赔偿损失的义务。小张应当这样与乙方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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