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123
返回列表 发新帖
楼主: admin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7月31日问题:关于劳动法,克扣工资的问题

[复制链接]

30

主题

1096

帖子

8745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745
21#
众城恒盛-王冠宇 发表于 2015-7-31 18:19:09 | 只看该作者
首先,用人单位的绩效考核办法应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其次,用人单位规章制度必须经过公示。因此公司需对制度的民主制定和公示进行举证,如果不能举证,该制度将被视为无效。此外,用人单位不能因为员工短期绩效考核不佳为由解除劳动合同,要根据看员工的行为是否严重违反用人单位有效的规章制度,或者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严重损失。如果用人单位违反上述情况,解雇员工,属于违法,要支付赔偿金。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24

主题

656

帖子

7018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7018
22#
众城恒盛-龚娟芳 发表于 2015-7-31 18:38:43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公司口头提出业绩考核是无效的,如果按照这个规定辞退员工则需要向员工支付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公司要想有合理的规定,必须经过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全体通过方为有效规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9

主题

744

帖子

6850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850
23#
众城恒盛-吕晓琴 发表于 2015-7-31 21:16:46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法》第四条 【劳动规章的制度】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和完善劳动规章制度,保障劳动者享有劳动权利、履行劳动义务。 工会用人单位在制定、修改或者决定有关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安全卫生、保险福利、职工培训、劳动纪律以及劳动定额管理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A公司的做法是不对的,员工应该维权,去劳动仲裁庭提起仲裁。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