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本版
文章
帖子
群组
用户
登录
|
注册
用户名
Email
自动登录
找回密码
密码
登录
立即注册
论坛
BBS
导读
Guide
广播
Follow
游戏
Game
群组
Group
动态
Space
日志
Blog
相册
Album
分享
Share
请
登录
后使用快捷导航
没有帐号?
立即注册
飞机票查询
豆瓣电台
音悦TV电台
虾米音乐电台
QQ音乐电台
新浪音乐电台
网络电视
火爆游戏PK
道具
勋章
任务
记录
留言板
排行榜
设置
退出
众城恒盛人力资源学习论坛
»
论坛
›
学习交流
›
每日问答
›
招聘条件中的哪些“奇葩”规定是违法的? ...
返回列表
楼主:
众城恒盛-杨晋宇
招聘条件中的哪些“奇葩”规定是违法的?
[复制链接]
众城恒盛-麻琦
当前离线
积分
8342
2
主题
1297
帖子
8342
积分
论坛元老
论坛元老, 积分 8342, 距离下一级还需 9991657 积分
论坛元老, 积分 8342, 距离下一级还需 9991657 积分
积分
8342
收听TA
发消息
楼主
众城恒盛-麻琦
发表于 2015-8-11 18:03:57
|
显示全部楼层
听说过的奇葩条件有:要有几次以上恋爱经验。奇葩规定都是无效的,与法律相违背的,不会受到法律的支持。就业有自主权利。《就业促进法》规定,“劳动者依法享有平等就业和自主择业的权利。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等不同而受歧视。”《就业促进法》施行以后,劳动者遇到就业歧视,如健康、性别、民族、种族、信仰、年龄、身体(如身高、相貌、残疾)、地域、学历等或明或暗的就业歧视,都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司法途径获得救助,由法院根据法律规定和具体情况作出裁决,责令用人单位改正或作出赔偿。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返回列表
高级模式
B
Color
Image
Link
Quote
Code
Smilies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
发表回复
回帖并转播
回帖后跳转到最后一页
浏览过的版块
学习天地
企业文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