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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4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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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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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张瑞峰 发表于 2015-8-14 17:38:59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员工向企业提出辞职后,企业不得无故拖延,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希望劳动者今后辞职应提前30日向单位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可当面交给负责人,但最好有签收;也可以挂号信和快递的方式递给负责人,但要保留好递送的证据。30天后无论企业是否回应,员工只要交接好工作,都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离开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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