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3804|回复: 2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5年8月14日问题

[复制链接]

27

主题

455

帖子

6437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6437
楼主
众城恒盛-王佳琪 发表于 2015-8-14 17:40:12 | 显示全部楼层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员工在辞职应当履行劳动合同法规定,提前30日内提出书面辞职申请,用书面形式通知相关负责人。或者可以挂号信和快递的方式递给负责人,但要保留好递送的证据。如果职工以短信和邮件方式,必须要对方回复或拿到对方已收到的证据。其次,在递交了辞职信的30日内,职工依然应当按照自己的职责,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最后,递交书面辞职信满30日后,职工可正式离开单位,但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不能马虎随意通知,然后没有正当合适的程序就来辞职,以免影响后面的工作。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