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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14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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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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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王冠宇 发表于 2015-8-14 18:11:35 | 显示全部楼层
吴先生的做法欠妥。根据《劳动合同法》规定,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所以,劳动者今后辞职应提前30日向单位书面提出辞职申请,必须要对方回复或拿到对方已收到的证据。其次,在递交了辞职信的30日内,职工依然应当按照自己的职责,完成自己的工作任务。最后,递交书面辞职信满30日后,职工可正式离开单位,但职工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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