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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日问题:职工未申请休年假,单位应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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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王国清 发表于 2015-9-1 17:41:22 | 只看该作者
    本案的法律依据: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14号)已经2007年12月7日国务院第198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二条 规定: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单位的职工连续工作1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以下简称年休假)。单位应当保证职工享受年休假。职工在年休假期间享受与正常工作期间相同的工资收入。第五条第3款规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职工休年休假的,经职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对职工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数,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从上面的法规可知:安排职工的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应当自觉履行,否则单位应当按照该职工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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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杨秉威 发表于 2015-9-1 17:43:13 | 只看该作者
从本案例中,可以看出,员工满足了年休假的条件,除非自己个人放弃,公司应当也不能以任何的理由拒绝给员工安排年休假,否则应当支付其两倍工资作为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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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麻琦 发表于 2015-9-1 17:46:16 | 只看该作者
公司要支付杨某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以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第2款的规定,统筹安排职工的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即使职工没有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请,用人单位也应当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职工自动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才可以视为职工自行放弃。杨某并未主动提出不休年假,公司也没有主动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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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5-9-1 17:47:10 | 只看该作者
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以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第2款的规定,统筹安排职工的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因此,即使职工没有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请,用人单位也应当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职工自动放弃。第十条 用人单位经职工同意不安排年休假或者安排职工年休假天数少于应休年休假天数,应当在本年度内对职工应休未休年休假天数,按照其日工资收入的300%支付未休年休假工资报酬,其中包含用人单位支付职工正常工作期间的工资收入。因此公司应当支付其未休年休假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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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李娟 发表于 2015-9-1 17:49:42 | 只看该作者
即使职工没有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请,用人单位也应当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职工自动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才可以视为职工自行放弃。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5条以及《企业职工带薪年休假实施办法》第10条第2款的规定,统筹安排职工的年休假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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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韩钰丹 发表于 2015-9-1 17:52:22 | 只看该作者
《劳动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国家实行带薪年休假制度。劳动者连续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带薪年休假。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根据法律的规定,企业应当安排职工带薪休年假,并且应该按照员工的实际工作时间来确定年休假的天数,这是企业的法定业务,必须履行,除非职工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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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李松林 发表于 2015-9-1 17:54:32 | 只看该作者
不管是《劳动法》还是《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其中都明确规定劳动者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都可享受带薪年休假,这是劳动者的合法权利,劳动者可以 选择休,也可以选择不休。如果劳动者不休年假,则企业应该支付劳动者未休年休假的劳动报酬,不能认为劳动者放弃了该权利,而克扣掉其相应的劳动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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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龚娟芳 发表于 2015-9-1 18:14:33 | 只看该作者
本案中杨某可以拿到补偿。根据《劳动法》规定,本案杨某享有10天的带薪年休假,而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主动为符合条件的劳动者安排年休假,而不能视为职工自动放弃。除非用人单位安排职工休年休假,职工因个人原因书面提出不休年休假,才可以视为职工自行放弃。所以公司应当按照杨某日工资收入的200%支付杨某应休未休的年休假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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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吴轩 发表于 2015-9-1 18:22:52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这件事情双方都有原因,公司方面:即使职工没有提出休年休假的申请,用人单位也应当主动安排,而不能视为职工自动放弃。而个人方面:自己应该有的福利不必担心什么,拖到最后去揭发公司不给休年假,让单位赔偿费用,也不是什么光明磊落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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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张瑞峰 发表于 2015-9-1 18:27:17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如果未休年休假的应该给予300%工资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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