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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9月11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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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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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李娟 发表于 2015-9-11 17:31:27 | 显示全部楼层
        本案例中公司安排员工调休,平时和周末加班工资都是1倍的基本工资,这种理解是错误的。根据《劳动法》规定: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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