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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4日创业合伙人的工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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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韩钰丹 发表于 2015-9-14 17:53:39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要判断文女士是否算工伤,首先得看文女士与尚先生、肖先生三人合伙开的这个快餐店是否只是单纯的合伙,是否具有相关的符合工伤申请的条件和资质,并且文女士是否缴纳了工伤保险。其次在合伙企业中,由于文女士,尚先生和肖先生每月分配一次净利润,谁都不拿工资的原因,即使文女士算工伤,其赔偿也是由三个合伙人共同承担。合伙人参加工伤保险应该注意的是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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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李娟 发表于 2015-9-14 17:54:32 | 只看该作者
    本案中,我认为当事人文女士的情况不能算作工伤,她不属于工伤保险的主体。如果只是单纯合伙,是不能算工伤的,但赔付项目、数额可以比照工伤进行,由几个合伙人共同支付相关医疗费。《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如果快餐店有营业执照,那么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按工伤流程走认定、治疗、伤残鉴定、赔付的程序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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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5-9-14 17:59:34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不应该算作工伤,《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案例中,三人属于合伙关系,且没有雇工,证明虽然是个体户,但是没有缴纳相应的社保,所以不能算作工伤。应当按照比例进行对受伤者进行赔偿,包括受害者在其中。
      合伙人参加工伤保险应该注意: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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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张瑞峰 发表于 2015-9-14 18:02:01 | 只看该作者
我个人认为不应该算作工伤,三人属于合伙关系,并无雇员,应该按照合伙制度,共同承担风险,共同承担责任,赔偿时可以参照《工伤管理条例》。如果合伙人参加公司报销,我认为首先应该明确合伙人在企业中的岗位职责,可以合伙与岗位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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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冯万林 发表于 2015-9-14 18:02:42 | 只看该作者
       1,合伙人之间不能建立劳动关系,所以受伤不可能是工伤。合伙做生意的一个特征是,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因为合伙经营对外所负的债务,由合伙人共同负责偿还。因从事合伙事务造成的损害,由合伙人共同负责赔偿。因在合伙事务中受伤的医疗费应由合伙赚的钱支付。合伙赚的钱不足以支付时,就需要两人共同承担这笔费用,或者按照合作协议、出资多少来分摊责任。
        2,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工伤保险的适用范围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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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麻琦 发表于 2015-9-14 18:08:03 | 只看该作者
利益共享,风险也要公担。文女士与尚先生、肖先生三人合伙开店,属于利益共同体,几个合伙人应该共同支付相关医疗费。应当参加工伤保险而未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支付费用。合伙在确立合伙关系中,应有书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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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杨秉威 发表于 2015-9-14 18:11:23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文女士是去采购店内所需食材的途中所骑三轮车下坡失控冲入路边水沟,致重伤,但是其是单纯的创业合伙人,所以不能认定为工伤,但是费用可以参考工伤赔付比例由三人共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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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王国清 发表于 2015-9-14 18:22:51 | 只看该作者
    我国《劳动合同法》与《劳动法》均未规定关于合伙人工伤认定的问题,这个问题也是法律亟待完善的一个部分。我认为,本案中的文女士为合伙人,既是老板又是员工,又是履行工作职责时发生人身损害,应该按照法律关于工伤的规定处理。但是合伙人身份比较特殊,在成立合伙企业制定规章制度之时,就应该对工伤以及其他法律规定比较模糊的部分进行明确的约定,如保险金的缴纳比例问题,企业赔偿数额比例等问题都应该在合伙协议里面有一个明确的约定,以明确各方责任,更利于企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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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龚娟芳 发表于 2015-9-14 18:25:35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文女士的情况不可以按工伤处理。如果快餐店有营业执照,那么可以申请工伤认定,按工伤流程走认定、治疗、伤残鉴定、赔付的程序即可。 如果只是单纯合伙,是不能算工伤的,但赔付项目、数额可以比照工伤进行,由几个合伙人共同支付相关医疗费。合伙人参加工伤保险应该先为其企业办理营业执照,再为其合伙人缴纳社会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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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吕晓琴 发表于 2015-9-14 18:50: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工伤保险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缴纳工伤保险费。本案中,三人属于合伙关系,且没有雇工,证明虽然是个体户,但是没有缴纳相应的社保,所以我认为文女士不算工伤,应当按照比例进行对受伤者进行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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