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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5日问题(吕晓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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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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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王佳琪 发表于 2015-9-15 17:30:54 | 显示全部楼层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后,在履行劳动合同的过程中劳动者与用人单位要共同履行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的法律程序。宋某因个人原因违反公司的规则制度且没有把工作踏实做好,及该做到的本职。公司因其给予警告后解除劳动合同,按照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第一次给予书面警告后仍然未改正的后解除劳动合同。这属于法律的程序,本案中因口头警告没有书面,因此法律程序不合法,所以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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