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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4日论坛答题怀孕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应受到特别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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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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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15-9-24 17: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女职工怀孕后,由于身体原因 考虑长期休假,符合常理。但从用人单位的角度出发,一般都不喜欢女职工的上述行为,而会想法设法辞退该类员工。本案例中, 用人单位未能提供证据证明在劳动者请假时告知了其准假的期限,事后却以女职工旷工违反规章制度为由解除劳动合同的,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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