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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14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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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王琦 发表于 2015-10-14 17:30:02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企业的做法是不正确的。根据规定,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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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杜晓宇 发表于 2015-10-14 17:31:46 | 只看该作者
通过这个案例我们知道,用人单位对于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是不可以随随便便解除劳动合同的。只有两种情况下可以解除:第一,劳动者的兼职行为对本职工作造成了影响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二,劳动者的兼职行为没有对本职工作造成影响,但是,单位如果有证据证明曾对劳动者指出过不要兼职,而劳动者拒不改正仍然我行我素的,用人单位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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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栗剑之 发表于 2015-10-14 17:33:14 | 只看该作者
案例中张某利用业余时间在外兼职,用人单位如想对其作出开除的处理,需要依照《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款的规定: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只有达到规定里的情形,用人单位才可开除张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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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吕晓琴 发表于 2015-10-14 18:06:5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法》实施以后,法律并不禁止员工在外兼职,但是对员工在外兼职的权利进行了限制。根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第4款规定,员工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我觉得兼职只要不影响本单位工作,单位解除合同是不合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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