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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1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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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杜晓宇 发表于 2015-10-21 17:15:26 |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根据该规定,劳动者有权利要求与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义务主动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从而建立并维系稳定的劳动关系。在用人单位违反该规定时,劳动者有权要求用人单位补签合同并承担赔偿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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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15-10-21 17:15:52 | 只看该作者

我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向劳动者支付两倍的工资。然而,现实生活中,一些用人单位由于依法经营观念淡薄、企业管理松散等原因,未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如此一来,一旦劳动者起诉请求用人单位支付未签书面劳动合同的双倍工资差额,用人单位就面临承担赔偿责任的诉讼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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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冯万林 发表于 2015-10-21 17:17:23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本案中,虽然公司提出在胡文龙入职后多次通知其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但是公司并不能举证证明,故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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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王琦 发表于 2015-10-21 17:22:50 | 只看该作者
我认为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根据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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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韩钰丹 发表于 2015-10-21 17:31:04 | 只看该作者
在本案例中,对于劳动者迟迟不和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用人单位负有举证的责任,如果用人单位无法举证,那么就认定为是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就应当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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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麻琦 发表于 2015-10-21 17:38:14 | 只看该作者
法院的判决是正确的。按法律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胡文龙与重庆全达汽车租赁公司存在事实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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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李松林 发表于 2015-10-21 17:39:13 | 只看该作者
案例中公司表述未签订劳动合同是胡文龙的多次推脱所致,但是公司负有举证责任,提供不出证据证明是胡文龙推脱所致,则公司就得支付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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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吕晓琴 发表于 2015-10-21 18:13:28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所以公司应该支付二倍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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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张瑞峰 发表于 2015-10-21 18:38:29 | 只看该作者
这个案例,个人有个人的理解吧,之前也见过状告公司未签订劳动合同的案例,我认为这种案例应该是谁提出谁举证,不应该是企业负责证明通知过该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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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dmin 发表于 2015-10-21 18:44:49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二条“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的规定,属于强制性规定,是在《劳动合同法》第十条“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基础上的延伸。主要是强调用人单位的义务,即建立劳动关系,就必须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就要受到经济惩罚。因此,即使劳动者不想签劳动合同,用人单位也有义务要求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否则,在出现《劳动合同法》第七十四条规定的情况,或劳动者举报用人单位未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时,单位将面临劳动行政部门的处罚,并承担未按规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而需支付的二倍工资。
所以针对案例中的情况,也提醒了用工单位应对员工建立员工档案,避免此类事情的发生,积极敦促劳动者按时签订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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