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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2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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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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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李松林 发表于 2015-10-22 17:07:57 | 显示全部楼层
1、《劳动法》第26条的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应先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何某因身体原因,提供了医院证明后提出了调换岗位的申请,程序合理,所以公司应该先给何某调换岗位,如果调换岗位后仍不能胜任工作再考虑解除劳动合同。
2、刘某在工作期间打架,严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二十八条规定,用人单位可以和刘某解除劳动合同,且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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