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4742|回复: 21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2015年10月26日问题:我该怎么维权?

[复制链接]

30

主题

1096

帖子

8745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8745
楼主
众城恒盛-王冠宇 发表于 2015-10-26 17:19:52 | 显示全部楼层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而单位对员工降职降薪应当看作对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所以,如果单位若未与员工协商,擅自因其怀孕对员工降职降薪则违反《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