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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0月26日问题:我该怎么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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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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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吕晓琴 发表于 2015-10-26 18:09:35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的做法是不对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五条,“用人单位不得因女职工怀孕、生育、哺乳降低其工资”。而单位对员工降职降薪应当看作对于《劳动合同》内容的变更,依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所以,如果单位若未与员工协商,擅自因其怀孕对员工降职降薪则违反《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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