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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2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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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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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王佳琪 发表于 2015-11-2 17:09:59 | 显示全部楼层
            公司不能将蔡某不服从公司为由解除劳动合同。无论是调整工作地点,还是工作岗位,工作内容都应与劳动者与其协商一致,不能私自变更合同。协商达成一致后双方无意见后签订合同,然后实施调整。因而公司向劳动者没有在协商的同时以不服从解除是不合理的,应当赔偿劳动合同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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