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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03工作岗位不变,派遣公司变更,劳动者工作年限能否合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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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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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王佳琪 发表于 2015-11-3 16:59:28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但由于发生变更未与劳动者协商,并非本人意愿。属于用人单位自主安排且工作岗位并未发生改变。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合同后应当实施履行,劳动者违反公司制定的规则制度,但由于签订合同中未对用人单位能否因劳动者违反用工单位规章制度而做出解除合同决定作出约定。并且没有提供申请人知晓的证据和举证说明。因而没有依据以劳动者违反公司制定解除合同。没有法律依据所以可以申请补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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