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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2日问题:晚婚年龄与晚婚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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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龚娟芳 发表于 2015-11-12 16:59:30 | 显示全部楼层
根据“《上海市人品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四条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三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规定,此案例中孙先生年满27岁符合晚婚的年龄要求,可以享受休婚假和晚婚假,而李小姐年满22岁,不足23周岁,所以李小姐不符合晚婚和年龄要求,不认定为晚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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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发
众城恒盛-龚娟芳 发表于 2015-11-13 17:11:06 | 显示全部楼层
admin 发表于 2015-11-12 17:28
根据“《上海市人品与计划生育条例》第三章第二十四条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初次结婚为晚婚,女年满二十 ...

张磊你这是赤裸裸的抄袭,你怎么可以这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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