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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16日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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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元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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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15-11-16 17:06:24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法》规定只有在两种情况下,用人单位才可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第一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第二种情况是用人单位与负有保密义务的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或者保密协议中约定了竞业限制条款。小刘不属于上述两种情况,所以该建筑公司约定的高额跳槽违约金是无效的。但是《劳动合同法》第九十条规定,劳动者违反法律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给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所以小刘只要在赔偿对该公司造成的损失后就可跳槽去另一家建筑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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