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客服项目处+继续学习劳动法相关知识+2016年4月15日

[复制链接]

57

主题

807

帖子

970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702
21#
众城恒盛-杜晓宇  楼主| 发表于 2016-4-12 17:42:23 | 只看该作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673

帖子

947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472
22#
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16-4-12 18:49:43 | 只看该作者
在劳动合同期限上遏制了劳动合同的短期化,进而解决了因劳动合同不稳定,造成劳动者心态不稳、素质低、质量低、用人单位不愿培训等弊端,从根本上解决了劳资双方的矛盾关系,推动企业以及社会朝着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673

帖子

947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472
23#
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16-4-13 17:27:40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制度的确立,对于破除计划经济体制下行政分配式的劳动用工制度,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双向选择的劳动用工制度,发挥市场在劳动力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挥了重要作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

主题

901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461
QQ
24#
众城恒盛—杨璐 发表于 2016-4-13 17:29:33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五条 禁止用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

文艺、体育和特种工艺单位招用未满十六周岁的未成年人,必须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并保障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7

主题

807

帖子

970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702
25#
众城恒盛-杜晓宇  楼主| 发表于 2016-4-13 17:30:01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七条劳动合同应当具备以下条款:
(一)用人单位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
(二)劳动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三)劳动合同期限;
(四)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五)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六)劳动报酬;
(七)社会保险;
(八)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九)法律、法规规定应当纳入劳动合同的其他事项。
劳动合同除前款规定的必备条款外,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约定试用期、培训、保守秘密、补充保险和福利待遇等其他事项。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

主题

901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461
QQ
26#
众城恒盛—杨璐 发表于 2016-4-14 17:28:52 | 只看该作者

第三章 劳动合同和集体合同

  第十六条 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7

主题

807

帖子

970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702
27#
众城恒盛-杜晓宇  楼主| 发表于 2016-4-14 17:31:16 | 只看该作者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对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约定不明确,引发争议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可以重新协商;协商不成的,适用集体合同规定;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报酬的,实行同工同酬;没有集体合同或者集体合同未规定劳动条件等标准的,适用国家有关规定。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673

帖子

947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472
28#
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16-4-14 20:49:58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5

主题

901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2461
QQ
29#
众城恒盛—杨璐 发表于 2016-4-15 17:29:41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七条 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57

主题

807

帖子

970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702
30#
众城恒盛-杜晓宇  楼主| 发表于 2016-4-15 17:29:50 | 只看该作者
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