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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场顾问项目处+劳动关系 2017.5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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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郭泰 发表于 2017-5-8 17:59:51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这三条标准实际包括对“用人单位”、“劳动行为”、“劳动者”三方面的考察。“用人单位”必须是我国劳动法中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等”。而“劳动行为”是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从事具体劳动,并获得报酬的过程。“劳动者”同样必须具备合法的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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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17-5-8 18:00:35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关系主体指参加劳动法律关系享有权利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包括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劳动者,外国人、无国籍人要成为我国劳动法律关系的主体必须符合我国《劳动法》关于劳动能力的规定。作为劳动关系主体的用人单位,主要指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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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程哲宏  楼主| 发表于 2017-5-8 18:04:40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劳动关系具体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点:个别性与集体性;平等性与隶属性;对等性与非对等性;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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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莹 发表于 2017-5-8 18:04:43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关系是指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为其成员,劳动者在用人单位的管理下提供有报酬的劳动而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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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程哲宏  楼主| 发表于 2017-5-9 17:59:13 | 只看该作者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也就是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工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注意,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但用人单位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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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郭泰 发表于 2017-5-9 17:59:19 来自手机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关系的概念与特点:  劳动关系具体是指劳动者在运用劳动能力,实现劳动过程中与用人单位产生的社会经济关系。  劳动关系的特点:个别性与集体性;平等性与隶属性;对等性与非对等性;经济性、法律性与社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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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莹 发表于 2017-5-9 18:00:55 | 只看该作者
理论:认定劳动关系的基本标准应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存在着管理与被管理、指挥与被指挥、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辅助标准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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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17-5-9 18:05:09 | 只看该作者
客体: 指劳动关系主体的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对象。主要包括物和行为。物是指能够满足人们生活需要,可以为人类所控制,具有一定经济价值的物质实体;行为,主要指劳动行为和劳动管理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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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17-5-10 17:59:21 | 只看该作者
双方合意解除劳动关系:在劳动合同约定的期满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解除劳动关系,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权利义务则不再履行。按照《劳动法》第24条规定:“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协议解除劳动合同的,没有必要分清是谁的责任导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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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程哲宏  楼主| 发表于 2017-5-10 18:00:35 | 只看该作者
劳动关系的主体 
  雇员:在就业组织中,本身不具有基本经营决策权力并从属于这种权力的工作者。 
  雇员团体:因为共同利益、兴趣或目标而组成的雇员组织,包括工会和类似于工会组织的雇员协会和专门的职业协会。   雇主:一般指由于用于法律赋予的对组织的所有权,而在就业组织中具有主要经营决策权力的人或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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