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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营销项目处+学习灵活用工相关内容+2017.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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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赵晶晶  楼主| 发表于 2017-9-28 18:01:59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5小时,累计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30小时,用人单位与非全日制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一般以书面形式订立。《劳动合同法》第68条、第69条规定: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非全日制用工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在灵活用工方面,《劳动合同法》规定的更加灵活,充分体现了这种特殊用工的特点。灵活用工更具有自己灵活的特点,将成为将来用人单位在辅助性、替代性、临时性岗位的主要用工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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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赵晶晶  楼主| 发表于 2017-9-29 18:03:38 | 显示全部楼层
2016年1月,全球专业招聘机构瀚纳仕针对1 200名中国大陆雇主,开展了一项民意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其中60%的雇主在2015年采用过灵活用工这一方式;同时,19%的雇主表示计划在2016年更多地采用这一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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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城恒盛-赵晶晶  楼主| 发表于 2017-9-30 18:01:27 | 显示全部楼层
《劳动合同法》于2007年6月29日颁布,迄今已超过十年。在这十年间,随着经济的进一步发展以及新的商业模式的涌现,比如让网友十足自豪的中国新四大发明之一的共享单车等,企业对灵活用工的需求相应地也是日益突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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