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驻场顾问项目处+交流讨论+2018.6

[复制链接]

4

主题

1372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754
61#
武莹 发表于 2018-6-29 18:00:35 | 只看该作者

当劳务关系的平等主体是两个,而且一方是用人单位,另一方是自然人时,它的情形与劳动关系很相近,从现象上看都是一方提供劳动力,另一方支付劳动报酬,因此两者很容易混淆。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673

帖子

947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472
62#
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18-7-2 18:00:33 | 只看该作者
劳务关系的认定情形:    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是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是考勤记录;    五是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4

主题

1372

帖子

1万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10754
63#
武莹 发表于 2018-7-2 18:03:39 | 只看该作者
劳务关系的认定情形:    一是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是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是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四是考勤记录;    五是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其中,一、三、四项的有关凭证,由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