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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场顾问项目处+学习讨论交流+201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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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莹 发表于 2019-7-31 18:05:4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税法首次以法律形式明确了个人所得税反避税条款。新税法借鉴《企业所得税法》的成熟规定,从关联交易、避税港、合理商业目的三个方面明确了税务机关对个人避税行为进行纳税调整补税和加收利息的权力。个人所得税反避税措施的建立将与企业所得税反避税措施形成合力,对于有效防止所得税的流失将产生极为重要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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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莹 发表于 2019-8-1 18:03:25 | 显示全部楼层
新税法规定:“纳税人取得应税所得,扣缴义务人未扣缴税款的,纳税人应当在取得所得的次年六月三十日前,缴纳税款;税务机关通知限期缴纳的,纳税人应当按照期限缴纳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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