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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定义的用工形式有3种“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而外包从法律上来讲是一种承揽关系,属《合同法》范畴,不受《劳动法》制约。26号
目前较为主流的方式“劳务派遣、外包、非全日制用工”有法可溯。而对于互联网平台等新兴模式,尚未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27号
由于2014年《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的实施,一方面对劳务派遣的“三性”做出了界定,另一方面对劳务派遣用工数量的比例明确规定为10%,这些强制性规定给使劳务派遣适用范围受到限制。28号
大量企业开始尝试派遣转外包,就产生了“真派遣假外包”的问题,判断“真派假外”的本质特征是管理,劳务派遣员工由派遣公司录用、建立劳动关系,由用工单位管理。如果外包人员也是由用工单位管理,那么其实质就是劳务派遣。法律规定,一旦确定了这样的管理关系,则按照劳务派遣来认定其法律关系。29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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