找回密码
 立即注册
查看: 10282|回复: 52
打印 上一主题 下一主题

驻场顾问项目处+学习讨论交流+2020.05

[复制链接]

11

主题

1673

帖子

947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472
楼主
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20-5-7 17:39:42 | 显示全部楼层
法律定义的用工形式有3种“全日制用工、非全日制用工、劳务派遣”。而外包从法律上来讲是一种承揽关系,属《合同法》范畴,不受《劳动法》制约。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673

帖子

947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472
沙发
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20-5-8 17:39:33 | 显示全部楼层
目前较为主流的方式“劳务派遣、外包、非全日制用工”有法可溯。而对于互联网平台等新兴模式,尚未有十分明确的法律定义。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673

帖子

947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472
板凳
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20-5-9 17:40:27 来自手机 | 显示全部楼层
此次疫情对企业和员工带来的影响主要是办公环境的隔离,当人和雇主之间不一定非得捆绑在同一物理空间内时,将很有可能带来组织环境的脱离。如果这种脱离一旦还存在雇佣关系,就形成了用工方式的变革,即用工灵活化。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673

帖子

947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472
地板
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20-5-11 17:34:40 | 显示全部楼层
大量企业开始尝试派遣转外包,就产生了“真派遣假外包”的问题,判断“真派假外”的本质特征是管理,劳务派遣员工由派遣公司录用、建立劳动关系,由用工单位管理。如果外包人员也是由用工单位管理,那么其实质就是劳务派遣。法律规定,一旦确定了这样的管理关系,则按照劳务派遣来认定其法律关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673

帖子

947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472
5#
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20-5-12 17:31:17 | 显示全部楼层
无论派遣还是外包,其劳动关系用人单位主体不是业务发包单位,如果产生工伤,都是由与员工签定劳动合同的公司承担。但内部如何结算,在劳动合同法当中并没有任何条款,取决于两家公司如何协定结算。当然,在上海有特殊规定,在劳务派遣关系下,当员工发生工伤的,由用工单位承担工伤责任。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673

帖子

947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472
6#
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20-5-13 17:13:36 | 显示全部楼层
由于不需要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不涉及合规性问题,实习生与退休返聘人员虽然无需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工伤风险依然存在。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673

帖子

947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472
7#
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20-5-14 17:32:52 | 显示全部楼层
判断是否属劳动关系,要看是否符合劳动关系中两个从属性,人格从属性与经济从属性,所谓人格从属性就是企业布置的工作任务一定要接受,员工对工作任务有服从的义务;经济从属性是指员工依靠这份工作获得收入,维持生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673

帖子

947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472
8#
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20-5-18 17:34:34 | 显示全部楼层
当下灵活用工大热,常见的灵活用工包含:劳务派遣、外包、非全日制用工、实习、退休返聘、兼职用工等形式。随着共享经济的发展也诞生了诸如众包员工、平台用工、网约工等新型灵活用工形式。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673

帖子

947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472
9#
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20-5-19 17:49:17 | 显示全部楼层
经营所得,是指:

  1.个体工商户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合伙企业的个人合伙人来源于境内注册的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生产、经营的所得;

  2.个人依法从事办学、医疗、咨询以及其他有偿服务活动取得的所得;

  3.个人对企业、事业单位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

  4.个人从事其他生产、经营活动取得的所得。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11

主题

1673

帖子

9472

积分

论坛元老

Rank: 8Rank: 8

积分
9472
10#
众城恒盛-付彦萍 发表于 2020-5-20 17:39:08 | 显示全部楼层
一般来说,人力资源管理的各项职能都可以外包。即企业既可以把包括招聘、考核、培训、薪酬等事务性、社会性的人力资源管理业务外包出去,也可以将人力资源战略、人力资源规划等高难度、高专业化的职能外包出去。但事实上,并不是人力资源管理的所有职能都适合外包。美国印第安纳大学的管理系教授斯考特·莱沃1998年1月-7月对位于美国北部的500家企业外包人力资源管理模式进行调查。调查对象是把一项以上人力资源管理职能外包的企业,其规模从员工不足100人的小企业到12000人的大型企业不等。调查发现人力资源管理的不同职能对企业的意义不同,外包程度也不同,其中工资发放、福利、培训是三种常见的外包职能,而人力资源信息系统与薪酬则较少外包。同时调查中还发现,小企业中把工资发放和福利职能外包的比例较高。
回复 支持 反对

使用道具 举报

您需要登录后才可以回帖 登录 | 立即注册

本版积分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