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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全日制用工与兼职主要合规性问题:非全与兼职是否需要交社保
很多人会将兼职与非全日制用工混淆,实际上它们是两种不同的方式,也有比较大的区别。12.11
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在非全日制用工的情况下,小时工资标准是用人单位按双方约定的工资标准支付给非全日制劳动者的工资,但不得低于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当地政府颁布的小时最低工资标准,含用人单位为其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支付工资周期最长不得超过十五日。12.14
兼职区别于全职,是指职工在本职工作之外兼任其他工作职务。兼职者除了可以领取本职工作的工资外,还可以按标准领取所兼任工作职务的其他工资,指非主要工作外的工作,如果只做一种工作则叫专职。12.15
处理原则:
在非全日制用工的使用过程中,小时工资虽已包含基本养老保险费和基本医疗保险费,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建立劳动关系的非全日制劳动者缴纳工伤保险费。同时要特别注意工时和薪资发放的周期。12.16
兼职虽无需为员工缴纳社保,但应当注意的是,该员工是否有本职工作,如无本职工作,在司法实践中则会被认定为劳动关系。劳动关系一旦认定则企业需为其足额缴纳社保公积金。12.17
实习生与退休返聘实践管理注意点:工伤风险的规避
由于不需要建立劳动关系,因此不涉及合规性问题,实习生与退休返聘人员虽然无需企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但工伤风险依然存在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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